以示范文本培訓“賦能” 為調解工作“蓄力”
2025-07-30 09:39:4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付宇瓊 | 點擊量:6319
湖南法治報訊(記者 王薇 通訊員 付宇瓊)為積極響應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進“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規范化應用工作要求,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組織特邀調解員召開專題培訓會,全面推進“兩狀”應用及先行調解工作。醴陵市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華生出席會議并講話。
培訓會上,立案庭重點介紹了上半年醴陵法院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規章制度。并圍繞示范文本改革的背景與意義,對特邀調解員調解工作的幫助和運用示范文本的工作要點進行深入講解。與會人員互相交流調解心得經驗,現場討論如何通過“要素式起訴狀”精準定位爭議焦點,進而快速鎖定調解突破口,提升調解效率。
會議強調,要素式示范文本為人民調解工作提供了規范指引,能更快地幫助調解員高效地厘清糾紛焦點,是先行調解工作的基礎。要統籌做好示范文本推廣應用與綜治中心建設、先行調解工作一體化落實,著力打造標準化、規范化的訴訟服務體系。
參訓調解員表示,在今后的調解工作中將積極引導當事人應用示范文本,讓調解過程更規范、高效。同時建立使用反饋機制,及時收集文本應用情況,總結提煉調解經驗,助力構建多元解紛新格局。
此次培訓不僅為今后先行調解工作及“兩狀”推廣運用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也是人民法院主動履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定職責的生動體現。更重要的是,它搭建起了法院與基層調解力量聯動互通的橋梁,通過統一標準、明確路徑,讓調解工作既接“地氣”又含“法理”,為形成上下協同、高效銜接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注入更強勁動力。
責編: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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